滁州大健康与养老产业研究院绩效考核方案(征求意见稿)
发布时间: 2019-11-29  


第一章总则

第一条目的

为进一步调动研究院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、责任感,适时地对研究院人员工作业绩做出正确评价,以激发团队活力,提高全院的工作效率,确保各时期各项目标的实现,特制定本考核办法,请各部门遵照执行。

第二条方法与原则

1.绩效考核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实事求是”原则,以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实际完成情况为依据。

2.绩效考核主要以项目为考核单位,在项目申报、实施、完结的过程中,相关部门对项目所涉及的阶段或最后的工作成果进行评估,对参与项目的人员进行绩效考核。

第三条适用范围与考核周期

1.本制度适用于研究院除学生之外的所有人员。

2.考核周期分为两种:

1)以项目为考核单位,按照项目所涉及的阶段,每一阶段完成后进行绩效考核。

2)非项目的考核,如软硬件开发、学生管理、来访接待、各部门工作协调等,一般每两个月发一次,单月份讨论前两个月的费用发放。

第二章奖励类型

1.根据研究院人员工作任务及贡献给予相应的研究经费和个人津贴。

2.从组织、经费及申报书撰写等方面支持研究院人员申报各类项目。

3.根据研究院人员个人特点及兴趣,安排高水平专家进行个性化指导,提高研究院人员的科研水平。

4.支持研究人员参加国内外会议、培训等相关活动,报销相关费用。

第三章绩效考核内容及关键指标

 

考核内容主要看团队成员的工作态度与工作效果,工作态度包括参与活动、配合他人、个人投入等方面,工作效果包括任务完成的数量、质量、时间、满意度等方面。

1.项目奖励

1)项目奖励金额

项目奖励金额按照项目实际到账经费的百分比进行分配,具体见表1

1 项目奖励比例

项目类被

项目申报

项目任务书/合同

项目实施

中期检查

结项材料

其他

未批准

批准

纵向项目

0.50%

1.50%

0.20%

5.30%

0.50%

1.50%

1.00%

横向项目

0.50%

2.00%

0.50%

10%-30%

1%-2%

根据实际情况分配

 

2)绩效考核标准

项目绩效考核主要从工作态度、工作量大小、工作完成情况测评,测评表如表2所示。

2  项目申报绩效考核测评表

指标

指标评价标准

计分

(权重)

工作态度(10%

态度积极,主动承担任务,积极配合他人工作的,计8-10分;
态度一般,能按要求接受任务,能配合他人的,计6-7分;
态度一般,基本能按接受任务,基本能配合他人的,计4-5分。
态度差,有敷衍、推脱、抗拒情况,难以配合他人的,计0-3分。

  

工作量(60%

工作量大、进度要求紧,计46-60分;
工作量较大、进度要求较紧,计31-45分;
工作量适中,计16-30分;
工作量较少,计1-15分。

  

工作绩效(30%

在时间结点内顺利完成并交付任务的,计26-30分;
任务虽按时交付,但仍需少量修改的,计16-25分;
任务虽按时交付,但后续修改量较大的,计8-15分;
未按时交付任务的,计0-7分。

  

总分∕得分

  

 

计算公式为:

其中Si表示第i个人应发的绩效金额,S表示应发的绩效金额,n表示参与项目申报的总人数,xi表示第i个人的考核测评分。

2.其它奖励

1)除项目之外的其它工作,如外出调研、对外宣传、学生管理、来访接待、产品的研发和完善、各部门工作协调、领导交代的其它任务等,这些工作由任务负责人汇总每人工作量、预发费用及相关证明材料,费用发放标准可参考“表2:项目申报绩效考核测评表”,在管理小组工作会议中提出,由管理小组讨论确定应发奖励金额,一般每两个月发一次,单月份讨论前两个月的费用发放。

2)指导学生比赛、论文发表、发明专利申请等,由项目负责人确定对项目的贡献,参照学校的奖励办法,给予10%50%的奖励。

3)对于工作态度认真、积极的人员,研究院另安排高水平专家指导论文、项目的申报等,并支持研究人员参加国内外会议、培训等相关活动,报销相关费用。

4)设置全勤奖,每学期发一次,每次500,要求能按时参加研究院的所有活动,无迟到、早退、请假、无故不到等情况。

第四章考核工作流程

1.由项目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提交对应的工作内容、相关证明材料。

2.项目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根据人员具体工作情况,确定预发费用、其它奖励类型。

3.管理小组开会讨论,确定奖励金额、其它奖励类型。

4.项目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将证明材料提交到综合部,综合部存档。

5.项目主持人签字,相关老师报销。

本规定自制订之日起执行。

 

 滁州大健康与养老产业研究院

2019年 月  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