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目的
为进一步调动研究院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、责任感,适时地对研究院人员工作业绩做出正确评价,以激发团队活力,提高全院的工作效率,确保各时期各项目标的实现,特制定本考核办法,请各部门遵照执行。
第二条方法与原则
1.绩效考核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实事求是”原则,以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实际完成情况为依据。
2.绩效考核主要以项目为考核单位,在项目申报、实施、完结的过程中,相关部门对项目所涉及的阶段或最后的工作成果进行评估,对参与项目的人员进行绩效考核。
第三条适用范围与考核周期
1.本制度适用于研究院除学生之外的所有人员。
2.考核周期分为两种:
(1)以项目为考核单位,按照项目所涉及的阶段,每一阶段完成后进行绩效考核。
(2)非项目的考核,如软硬件开发、学生管理、来访接待、各部门工作协调等,一般每两个月发一次,单月份讨论前两个月的费用发放。
第二章奖励类型
1.根据研究院人员工作任务及贡献给予相应的研究经费和个人津贴。
2.从组织、经费及申报书撰写等方面支持研究院人员申报各类项目。
3.根据研究院人员个人特点及兴趣,安排高水平专家进行个性化指导,提高研究院人员的科研水平。
4.支持研究人员参加国内外会议、培训等相关活动,报销相关费用。
第三章绩效考核内容及关键指标
考核内容主要看团队成员的工作态度与工作效果,工作态度包括参与活动、配合他人、个人投入等方面,工作效果包括任务完成的数量、质量、时间、满意度等方面。
1.项目奖励
(1)项目奖励金额
项目奖励金额按照项目实际到账经费的百分比进行分配,具体见表1。
表1 项目奖励比例
项目类被 | 项目申报 | 项目任务书/合同 | 项目实施 | 中期检查 | 结项材料 | 其他 |
未批准 | 批准 |
纵向项目 | 0.50% | 1.50% | 0.20% | 5.30% | 0.50% | 1.50% | 1.00% |
横向项目 | 0.50% | 2.00% | 0.50% | 10%-30% | 无 | 1%-2% | 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|
(2)绩效考核标准
项目绩效考核主要从工作态度、工作量大小、工作完成情况测评,测评表如表2所示。
表2: 项目申报绩效考核测评表
指标 | 指标评价标准 | 计分 |
(权重) |
工作态度(10%) | 态度积极,主动承担任务,积极配合他人工作的,计8-10分; 态度一般,能按要求接受任务,能配合他人的,计6-7分; 态度一般,基本能按接受任务,基本能配合他人的,计4-5分。 态度差,有敷衍、推脱、抗拒情况,难以配合他人的,计0-3分。 | |
工作量(60%) | 工作量大、进度要求紧,计46-60分; 工作量较大、进度要求较紧,计31-45分; 工作量适中,计16-30分; 工作量较少,计1-15分。 | |
工作绩效(30%) | 在时间结点内顺利完成并交付任务的,计26-30分; 任务虽按时交付,但仍需少量修改的,计16-25分; 任务虽按时交付,但后续修改量较大的,计8-15分; 未按时交付任务的,计0-7分。 | |
总分∕得分 | |
计算公式为:
其中Si表示第i个人应发的绩效金额,S表示应发的绩效金额,n表示参与项目申报的总人数,xi表示第i个人的考核测评分。
2.其它奖励
(1)除项目之外的其它工作,如外出调研、对外宣传、学生管理、来访接待、产品的研发和完善、各部门工作协调、领导交代的其它任务等,这些工作由任务负责人汇总每人工作量、预发费用及相关证明材料,费用发放标准可参考“表2:项目申报绩效考核测评表”,在管理小组工作会议中提出,由管理小组讨论确定应发奖励金额,一般每两个月发一次,单月份讨论前两个月的费用发放。
(2)指导学生比赛、论文发表、发明专利申请等,由项目负责人确定对项目的贡献,参照学校的奖励办法,给予10%到50%的奖励。
(3)对于工作态度认真、积极的人员,研究院另安排高水平专家指导论文、项目的申报等,并支持研究人员参加国内外会议、培训等相关活动,报销相关费用。
(4)设置全勤奖,每学期发一次,每次500元,要求能按时参加研究院的所有活动,无迟到、早退、请假、无故不到等情况。
第四章考核工作流程
1.由项目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提交对应的工作内容、相关证明材料。
2.项目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根据人员具体工作情况,确定预发费用、其它奖励类型。
3.管理小组开会讨论,确定奖励金额、其它奖励类型。
4.项目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将证明材料提交到综合部,综合部存档。
5.项目主持人签字,相关老师报销。
本规定自制订之日起执行。
滁州大健康与养老产业研究院
2019年 月 日